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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粤港合作框架协议》的性质、效力分析及立法建议

作者: 朱颖俐 [1] 慕子怡 [2] 慕亚平 [3]

关键词: 粤港合作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性质 法理分析 立法建议


摘要:

《粤港合作框架协议》是我国内地省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首份综合性合作协议,是对《规划纲要》的具体落实和将CEPA协议推向纵深的有力之举。但从法理上分析,作为《框架协议》订立基础的《规划纲要》和CEPA协议目前在国内法上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均不甚明确,使得《框架协议》自身的法律性质与效力的确定受到影响。为促进该协议目标的顺利实现,有必要完善相关立法,明确CEPA协议及《框架协议》相应的法律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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