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辑的观念与逻辑教学——访清华大学王路教授
作者:
张立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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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路
[2]
关键词:
逻辑教学
清华大学
《走进分析哲学》
演绎和归纳
王路
思维形式
逻辑研究
推理
摘要:
一、逻辑的研究对象张:王老师您好!您在《逻辑的观念》、《走进分析哲学》等书中讲到逻辑研究的对象,您赞同“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推理”,而不是其他的,诸如思维、思维形式等。但我觉得推理本身就应该包含两部分:演绎和归纳,为何您只赞同演绎,而反对归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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